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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与环境检测分公司公正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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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来源:内蒙古地勘三公司     浏览次数:

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质与环境检测分公司向社会承诺:

本分公司独立和诚信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关系和行政部门的影响。我分公司保证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客观、求实、公正、公平和为客户保密的工作宗旨。坚持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的地位,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和损害客户利益的不公正的行为发生。

我分公司向客户及发证机关承诺承担检验检测工作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及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我分公司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与客户签定的一切协议和合同,并强调员工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修养和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地工作。

我分公司配置的所有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均为固定的专职人员并签订全体员工在合同期内只在本分公司从业的承诺书。除开展为客户的检验检测服务之外,不开展有违我分公司诚信、公正性的一切技术开发、咨询、贸易、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活动。

我分公司坚持客户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在服务中严格遵循分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承诺和公正性措施,并保证对任何客户一视同仁,坚持无歧视的公平、平等原则;全体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技术标准、方法、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有权抵制一切背离质量方针的行政干预,分公司经理为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保护客户对委托样品及其技术所拥有的所有权和专利权,承诺为客户承担保密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未经客户允许,禁止评价、公开、复印、转借委托样品的技术资料和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我分公司将热情接待每一位客户,重视每一例投诉,承诺对任何一起投诉都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投诉者作出合理的答复。对违反检验检测规定,给客户造成损害的,我分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上述声明内容及规定我分公司全体员工承诺将严格遵守,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和指正。

 

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与环境检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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